上海首次明确新增陪护假:最长可休7天,工资照发

时间:2025-09-30 10:48:09点击:1健康头条

(健康时报记者 侯佳欣)近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新修订《条例》首次新增陪护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若赡养人为独生子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还可再多2天,最长可休7天,工资照发。《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条例实施近十年来的首次重要修改,意义可见一斑。”9月28日,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近年来,上海老龄化问题持续加剧,此次修订正是这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先进城市对当下社会挑战的积极回应,其核心在于持续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筑牢制度根基。

首次明确新增陪护假:最长可休7天

1979年,上海成为中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且老龄化程度最深。据上海市民政局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年末,上海市户籍人口达1537.9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77.6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7.6%。

今年上海***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姚键就曾建议设立父母63周岁以上子女护理假。“在调研中,很多老人反映‘子女工作忙,假期少’,生病护理只能靠老夫妻相互照顾,或者请护工。”姚键表示,子女既要努力工作,为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还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面临“工作与照护难兼顾”的困境。

“对肩负赡养责任的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而言,5-7天的陪护假不仅能直接缓解照护家中老人的现实压力,更能从社会层面强化陪护老人的责任共识,推动尊老、敬老良好氛围的形成。”金春林表示,上海首次在政策中明确“陪护假”概念,是具有先锋性的尝试,不仅为民众新增了一项实用的陪护权益,长远来看,更能助力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意识,为构建更友好的适老环境奠定基础。

落地实施仍面临多重挑战,需多方合力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多地出***生子女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申请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相比之下,上海此次陪护假覆盖范围更广,不仅包含独生子女,还包括所有具有赡养义务的子女。

不过,金春林坦言,政策落地仍面临多重现实挑战。

从企业维度看,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职工休陪护假期间的工资需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无疑会增加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用工成本与管理负担,极端情况下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营。

就职工本人而言,受就业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部分职工可能因担心休假影响个人工作表现、晋升机会等,陷入“想休不敢休”的困境。

在政策执行上,老人患病住院的具体界定标准、住院证明的规范开具流程尚不明确,且出院后是否仍能享受陪护假等关键问题也需进一步细化。

除此之外,监督保障机制同样亟待完善。例如,当职工申请休假遭遇企业无理拒绝时,如何通过便捷高效的渠道***?如何避免政策因单位性质、规模差异而出现“差异化执行”?如何确保不同企业职工享有同等权益?这些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要让这项贴合民众需求的好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而非流于形式,还需***主动牵头,与企业、社会等形成多方合力。”在金春林看来,还需通过细化实施细则、强化监督问责,构建起“政策有保障、执行有力度、***有渠道”的完整闭环,让政策惠及老年人与赡养家庭。

(责编:荆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