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放心食品超市团体标准,10月30日起施行

时间:2025-10-15 10:48:22点击:2健康头条

10月11日,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辽宁省针对超市食品安全发布了团体标准《放心食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将于10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该标准规定,在采购环节,应对采购的每批次食品进行食品的外观、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查验。对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应进行运输温度测定。此外,还需做好食品检测工作,实时公示检测结果。

在销售场景,散装食品销售应专区或专位销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设置隔离设施,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冷冻冷藏进口食品应按标签标示温度存放,冷链设备温控记录完整;超市内现场制作、现场销售即食食品的,应具备餐饮服务或食品加工小作坊等经营项目的许可。

食品陈列,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照类别、品种有序陈列,保持货架整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分区陈列,避免交叉污染。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陈列在冷藏、冷冻设备中,温度应符合食品标签标识要求。在各类别陈列区醒目位置,展示不同类别的风险防控提示卡。

(责编:荆雪涛)